工信部:立即启动轻型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
日前,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生长改造委、公安部、市场羁系总局、银保监会6部门团结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治理办法(试行)》(简称《治理办法》),对用户资金收取、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以及确立团结事情机制强化羁系等方面作出详细划定,从源头提防用户资金风险、增强用户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康健稳定生长。
近年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生长,改善了搭客出行体验。但也存在运营企业责任意识不强、用户资金治理要求未能落实等问题,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
《治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需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治理办法》明确了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限额,提出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为保障用户资金平安,《治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需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凭据用户资金治理要求存管用户资金;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解决原路退还押金、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转账营业;运营企业应当确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
《治理办法》明确了属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元的职责分工,要求确立团结事情机制,切实保障用户资金平安。
《治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对存量用户资金纳入治理设立了6个月的过渡期。《治理办法》公布前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在11月30日前凭据本办法存管。
以下为《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治理办法》全文:
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治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康健生长,增强用户押金(也称保证金)、预付资金(以下统称用户资金)治理,有用提防用户资金风险,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交通运输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生长改造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激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生长的指导意见》(走运发〔2017〕109号)、《交通运输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康健生长的指导意见》(走运发〔2017〕1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小我私家银行账户服务 增强账户治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等划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手艺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手艺、治理上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
第三条 收取用户资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以及为用户资金提供支付结算、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需要收取的,应当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激励运营企业接纳服务竣事后直吸收取用度的方式提供服务。接纳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的,预付资金的存管和使用应当相符本办法相关划定。
第五条 运营企业负担保障其专用存款账户内用户资金平安的主体责任。
银行负担保障本银行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内押金平安的主体责任。
运营企业与用户可通过协议明确用户资金的孳息归属。
第二章 用户资金治理
第六条 运营企业应当依据相关划定,在其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划分开立天下唯一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统称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以下称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
接纳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与银行互助(以下称互助银行),用户应当凭据服务协议在互助银行开立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若用户已有互助银行的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可直接绑定使用。
第七条 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职能治理部门和响应治理制度。
(二)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账务系统,能够凭据资金性子和用途为用户资金举行明细挂号,实现有用的资金治理和挂号。
(三)具备完善的营业治理功效。存管银行能够通过形式审查确认资金划转相符本办法划定,并凭据相关协议,防止运营企业挪用用户押金以及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用户预付资金;互助银行能够凭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以及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分类治理等划定,依法合规、方便快捷地为用户开立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并凭据相关协议,提供账户内资金冻结、解冻、划转、余额查询等服务。
(四)具备对接运营企业相关系统的数据接口,能够支持相关信息对接。
(五)具备平安高效的营业处置系统,能够支持运营企业的各种峰值操作。
(六)相关治理部门依法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存管银行应当凭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定和协议约定,推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调换与打消,用户资金存管、整理、账务核对,以及提供用户资金存管讲述等职责。
存管银行对运营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不提供担保。
第九条 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凭据下列程序解决:
(一)运营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质料:
1.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和工商挂号质料;
2.营业生长规划和运营组织方案;
3.用户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运营企业提交的上述质料后,对质料齐全的,应当在5个事情日内为运营企业出具从事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营业的书面质料。运营企业将书面质料作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实文件向银行提供。
(二)银行收到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和开户证实文件原件后,对相符开户条件的,应当凭据有关划定为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与运营企业实现相关信息系统对接。
(三)运营企业解决完成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调换和打消后,应当于5个事情日内,将账户开立、调换和打消信息向出具从事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营业书面质料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讲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凭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划定,将账户的开立、调换和打消信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立案,并抄报当地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第十条 用户押金治理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一)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跨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钱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跨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钱的10%。
(二)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昭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
(三)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和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实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花样条款、手艺门槛。汽车分时租赁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跨越15个事情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跨越2个事情日。
(四)接纳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用户需在互助银行开立的其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存入约定数额的押金并冻结才予提供服务,当该账户余额低于押金额度或押金额度资金未处于冻结状态时,运营企业可不再提供响应服务。
(五)接纳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要针对可能泛起的集中退还及退还限期超期等特殊情形,团结存管银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确立用户押金退还的应急保障机制,需要时,由运营企业先行垫付资金退还用户押金。
第十一条 用户预付资金治理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一)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其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用户预付资金。
(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跨越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小我私家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跨越8000元、单元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跨越30000元。
(三)运营企业应当明确预付资金退还条件,相符退还条件的,运营企业应当将预付资金余额实时退还用户,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花样条款、手艺门槛。
(四)运营企业应当确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
(五)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营业,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借贷。
第十二条 运营企业可通过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用户资金,通过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的,应当签署支付服务协议,并见告响应存管银行、互助银行。支付服务协议中应当昭示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信息,明确用户资金支付信息保存期应当不少于5年,并实时向运营企业提供。
运营企业通过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于当日(至迟越日)划分将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结算余额分类划转至响应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章 用户资金治理协议及讲述机制
第十三条 运营企业应当凭据用户资金治理要求,与存管银行划分签署用户押金、预付资金治理协议。接纳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互助银行签署协议,明确各方权责。除需要的披露及羁系要求外,运营企业不得行使存管银行做营销宣传。
第十四条 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应当凭据用户资金治理协议推行资金存管义务。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凭据运营企业发送的日终整理数据,逐日对用户资金明细流水、余额数据举行账务核对,确保双方账务一致。
第十五条 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治理协议应当明确下列要求:
(一)运营企业通过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押金,应当按划定划转至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
(二)当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运营企业在核实无押金扣款情形后,应当实时将退款申请提交存管银行,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款申请提交当日(至迟越日)按原路退还用户。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提供用户身份信息、押金支付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认定后再行退还。
(三)当用户违反与运营企业签署服务协议中的扣除押金条款时,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将有关情形见告用户,并在向存管银行提供用户违约相关证实质料或取得用户授权后,由运营企业提议扣款指令,存管银行可按协议约定,将扣款从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至运营企业指定的唯一自有银行结算账户。
(四)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退还用户、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情形外,不得解决转账。运营企业应当使用本条第(三)项所述其指定的唯一自有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吸收赔偿款、利息,除退还用户押金情形外,存管银行不得向该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出资金。
第十六条 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治理协议应当明确下列要求:
(一)互助银行应当实时见告运营企业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押金存入和冻结情形。
(二)当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运营企业在核实无押金扣款情形后,应当实时将排除押金冻结申请提交互助银行,互助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排除押金冻结申请提交当日(至迟越日)排除对押金的冻结。
(三)当用户违反与运营企业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扣除押金条款时,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将有关情形见告用户,并在向互助银行提供用户违约相关证实质料或取得用户授权后,由运营企业提议扣款指令,互助银行依据用户授权,将扣款从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至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述运营企业指定的唯一自有银行结算账户。
(四)互助银行应当凭据与用户的约定划付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内资金,当该账户余额低于用户与运营企业约定的押金额度时,互助银行应当实时见告运营企业和用户。
(五)用户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内冻结押金外资金,用户可自行支配,也可用于支付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用度。
第十七条 用户预付资金治理协议应当明确下列要求:
(一)运营企业通过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应当按划定划转至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二)运营企业应当凭据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要求在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中留存响应数额的资金。存管银行应当凭据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比例划定为运营企业解决响应资金的转出,当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比例靠近40%时,存管银行应当向运营企业举行预警,即是或低于40%时,除退还用户情形外,存管银行不得为其解决支出。
(三)用户凭据与运营企业签署的服务协议申请退还预付资金余额时,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将退款申请提交存管银行,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款申请提交当日(至迟越日)按原路退还用户。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提供用户身份信息、预付资金支付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认定后再行退还。
(四)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退还用户情形外,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仅可向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述运营企业指定的唯一自有银行结算账户或与其服务用户主营营业相关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解决资金转出。
第十八条 运营企业应当将用户资金治理协媾和支付服务协议,以及与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实现信息对接情形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报备质料共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生长改造部门、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向其营业统领的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报备用户资金治理协议以及实现信息对接情形;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向其营业统领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支付服务协议以及实现信息对接情形。
第十九条 运营企业应当向存管银行提供真实完整有用的用户资金收取和退还、使用预付资金消费等相关信息数据,向互助银行提供用户申请退还押金相关信息数据。因运营企业伪造数据或自身数据错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由运营企业负担响应法律责任。
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一季度用户资金收取、使用和利息收入等情形讲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述讲述共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生长改造部门、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由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用户资金收取、存管、使用及利息收入财务讲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述讲述共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生长改造部门、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 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运营企业提供上一月度的用户资金存管讲述,讲述应当客观反映运营企业用户资金治理和利息计付等情形。
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每年4月30日前向其营业统领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提供上一季度、上一年度的用户资金存管讲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将上述讲述共享给运营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生长改造部门。
第二十一条 暂停、终止营业前,运营企业应当制订完善的资金整理处置方案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凭据相关划定提前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讲述,并见告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运营企业自讲述之日起不得再收取用户资金。运营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时将运营企业暂停、终止营业情形见告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等相关治理部门。
运营企业注册地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治理部门指导存管银行、互助银行配合相关整理单元依法完成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内资金的整理处置事情,相关整理处置事宜凭据有关划定及协议约定解决。
第四章 团结羁系机制
第二十二条 运营企业注册地相关治理部门应当确立团结事情机制,凭据职责分工,增强用户资金羁系,保障用户资金平安。
(一)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卖力会同当地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导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凭据划定签署用户资金存管和支付服务协议。
(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卖力指导存管银行为运营企业解决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调换和打消事情,指导互助银行为用户解决小我私家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打消事情。监视其他支付服务机构依法合规为运营企业及用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三)生长改造部门卖力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治理部门提供运营企业信用信息,依托天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公示运营企业信用信息。
(四)市场羁系部门卖力向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运营企业公示信息。支持相关治理部门将其对运营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卖力监视存管银行、互助银行落实用户资金治理要求,对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开展用户资金治理情形举行检查,增强对存管银行、互助银行的羁系。
(六)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依据法定职责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置等事情。
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划定落实用户资金治理要求、推行相关报备和讲述义务的运营企业,由其注册地相关治理部门团结开展约谈,督促运营企业凭据用户资金治理要求立刻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向社会转达有关情形,并由生长改造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公示运营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向用户提醒风险。对拒不整改的,相关治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划定的存管银行、互助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由其营业统领的银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据相关划定予以处置。
第二十五条 天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治理部门提供运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相关治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运营企业实行重点羁系,对严重失约的运营企业实行团结惩戒。运营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公示“不挪用用户押金,依法合规治理用户资金”的信用答应。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公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凭据本办法存管。各地可凭据本办法连系内陆现实制订详细实行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有用期三年。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