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京牌
北京汽车牌照托管平台

电瓶车 电瓶车新规定

  应当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非机动车的外部尺寸,质量,制动器,钟声和夜间反光装置应符合非机动车的技术安全标准。

电瓶车 电瓶车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

  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内容均来自小编发布,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京牌租赁与转让:58京牌网 » 电瓶车 电瓶车新规定